合肥市进一步推进国家**企业认定培育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国家**企业(以下简称高企)认定培育有关工作,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大力开展相关工作。 1.建立高企联合认定培育机制。高企认定条件较为复杂,企业申报时需要提交**个年度财务资料,对会计核算能力要求高。很多企业在申报年度才发现**年的财务核算水平、知识产权数量不足以满足申报要求,短期辅导又很难帮助达到认定标准,需建立高企联合认定培育机制,加大常态化指导和培训。 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要成立高企联合认定培育工作**小组,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,科技、财政、税务、经贸、市场监管、统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,办公室设在科技部门。**小组统筹负责本区域内的高企认定培育服务管理工作。请于2019年11月27日前将**小组成立文件和会议纪要报市科技局高新处。 2.建立高企认定培育企业库和专业服务管理团队。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要建立统一的高企认定培育企业库,企业库中应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(不限于有国家入库编号的)、省高企培育企业、国家高企(有证书编号的)和高成长企业(瞪羚、*角兽)、规上企业等。同时要建立专业服务管理团队,制定培育计划,加强对入库企业的引导,按申报周期制定培育孵化计划,重点辅导企业逐步完善会计核算,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等支出,重视知识产权获取,使企业逐步符合认定条件。请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科技部门牵头,联合财政、税务、经贸、市场监管、统计等部门完成。请于2019年11月27日前将高企认定培育企业库名单(附件1)和高企培育计划报市科技局高新处。 3.开展高企培育培训进园区活动。为了更好地服务高企申报企业,帮助做好高企申报和重新认定工作,培育更多高企、提升高企创新能力。市科技局决定开展高企培育培训进园区活动,建立高企培育、培训、辅导长效机制。活动内容:(1)集中培训:在各工业园区要定期组织召开高企申报和重新认定工作培训会,重点解读高企政策、申报流程并提醒注意事项。(2)实地辅导:要深入企业,重点辅导如何规范高企研发管理制度、研发费用项目辅助账和**产品辅助账等。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,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科技部门负责组织培育库企业参会并提供会场**,市科技局高新处和相关*主讲并深入个别企业现场辅导。请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科技部门组织需辅导培训的园区、企业填写“需求表”(附件2),于2019年11月13日前发到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邮箱,便于统筹安排培训会和实地辅导。 4.工作要求。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企培育工作,要加强组织**,加强政策引导,着力解决高企数量不多、创新能力提升慢,高企重新认定率低、规上企业中高企占比低等**问题,按时上报相关材料,早谋划、早行动,为明年高企数量有大的提升打好基础。二是加大对高企的统一宣传、辅导、培训和管理力度,营造高企加速成长的良好氛围。三是建好高企培育库,要做到有研发投入的企业应入尽入,已经是高企的也要入库。今后凡涉及到市科技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,只有入库高企才能申报。 合肥市**企业项目申报欢迎您致电咨询卧涛科技!